金帅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编辑:金帅集团 来源:金帅集团 发布时间:2013/1/22
12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的492件驰名商标中,金帅商标榜上有名,是宁波市两家洗衣机品牌中的其中一家。2004年至今,慈溪市总共只有包括方太等在内的七家企业商标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其中洗衣机品牌仅金帅一家。
据了解,驰名商标目前有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途径。与行政认定相比,司法认定只要由市级以上的中级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周期短且条件较为宽松,而行政认定程序比较严谨,周期较长。因此,行政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威性和含金量远高于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作为国家最权威的认定机构,认定的品牌需具备较高的市场公信力、市场占有率、社会认知度、消费者口碑及领先行业发展等多个条件。获得认定的商标可在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的《巴黎公约》 170个成员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获得最高级别的优先保护。
金帅商标荣获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更是增加金帅品牌的含金量,升值企业的无形资产,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